上海公布今年陆上风电、光伏电站开发建设项目19个,过半在崇明
上海公布今年陆上风电、光伏电站开发建设项目19个,过半在崇明
上海公布今年陆上风电、光伏电站开发建设项目19个,过半在崇明6月12日,上海市政府官网发布《关于(guānyú)印发上海市2025年(nián)陆上风电、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》,公布可再生能源(zàishēngnéngyuán)开发建设方案的陆上风电、光伏电站项目清单。
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,清单包括19个拟建、在建项目,涉及浦东新区、奉贤区、崇明区以及临港(língǎng)新片区,其中12个位于(wèiyú)崇明区。
上海市政府(shànghǎishìzhèngfǔ)官网 截图
《通知》明确,积极推进项目开发(kāifā)建设。本年度全市拟(nǐ)推进的陆上风电(fēngdiàn)(fēngdiàn)规模31.641万千瓦、光伏电站规模146.877万千瓦,经上海市电力公司评估电网具备消纳条件,纳入上海市2025年度陆上风电、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。各开发企业切实落实主体(zhǔtǐ)责任,加快(jiākuài)推进项目前(qián)期工作,力争陆上风电2026年6月前核准,海上光伏按照竞争配置文件要求2025年10月前开工,其他光伏电站2026年6月前开工;在建项目在确保安全(quèbǎoānquán)的前提下加快建设。相关行业主管单位指导开发企业依法(yīfǎ)依规履行用地用海、生态保护、水土保持、渔业养殖等要求。
保障电源电网(diànwǎng)(diànwǎng)协调发展。项目立项单位应组织电网企业,及时将开发建设(jiànshè)(jiànshè)方案项目配套电网申报列入电网建设计划,并加快手续办理,确保配套电网与风光项目建设时序(shíxù)相匹配。对电网企业建设有困难或规划建设时序不匹配的可再生能源(néngyuán)配套送出工程,允许发电企业投资(tóuzī)建设。支持相关企业按照《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发改能源〔2025〕650号)要求,组织陆上风电、光伏电站与用户开展绿电直连试点示范。
强化技术模式应用创新。拟建、在建陆上风电、光伏(guāngfú)(guāngfú)电站项目应满足(mǎnzú)国家最新可再生能源效能标杆水平、先进技术指标要求。光伏发电项目的光伏产品供应商应满足《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》要求,持续提升光伏组件转换效率、衰减(shuāijiǎn)率、功率保质期等核心指标。风电项目机组产品应满足风电设备制造行业标准,鼓励使用单机容量、功率曲线保证值(zhí)等技术指标优良的风电机组,不断(bùduàn)提升涉网技术指标。
加强项目建档立卡管理。纳入(nàrù)开发建设方案项目开发企业、项目场址等重点信息不应随意变更,因客观因素(kèguānyīnsù)确需(quèxū)变更的,应在合法合规条件下由开发企业向项目立项单位提出信息变更申请,项目立项单位应及时向上海市发展和改革(gǎigé)委员会报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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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2日,上海市政府官网发布《关于(guānyú)印发上海市2025年(nián)陆上风电、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》,公布可再生能源(zàishēngnéngyuán)开发建设方案的陆上风电、光伏电站项目清单。
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,清单包括19个拟建、在建项目,涉及浦东新区、奉贤区、崇明区以及临港(língǎng)新片区,其中12个位于(wèiyú)崇明区。
上海市政府(shànghǎishìzhèngfǔ)官网 截图
《通知》明确,积极推进项目开发(kāifā)建设。本年度全市拟(nǐ)推进的陆上风电(fēngdiàn)(fēngdiàn)规模31.641万千瓦、光伏电站规模146.877万千瓦,经上海市电力公司评估电网具备消纳条件,纳入上海市2025年度陆上风电、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。各开发企业切实落实主体(zhǔtǐ)责任,加快(jiākuài)推进项目前(qián)期工作,力争陆上风电2026年6月前核准,海上光伏按照竞争配置文件要求2025年10月前开工,其他光伏电站2026年6月前开工;在建项目在确保安全(quèbǎoānquán)的前提下加快建设。相关行业主管单位指导开发企业依法(yīfǎ)依规履行用地用海、生态保护、水土保持、渔业养殖等要求。
保障电源电网(diànwǎng)(diànwǎng)协调发展。项目立项单位应组织电网企业,及时将开发建设(jiànshè)(jiànshè)方案项目配套电网申报列入电网建设计划,并加快手续办理,确保配套电网与风光项目建设时序(shíxù)相匹配。对电网企业建设有困难或规划建设时序不匹配的可再生能源(néngyuán)配套送出工程,允许发电企业投资(tóuzī)建设。支持相关企业按照《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发改能源〔2025〕650号)要求,组织陆上风电、光伏电站与用户开展绿电直连试点示范。
强化技术模式应用创新。拟建、在建陆上风电、光伏(guāngfú)(guāngfú)电站项目应满足(mǎnzú)国家最新可再生能源效能标杆水平、先进技术指标要求。光伏发电项目的光伏产品供应商应满足《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》要求,持续提升光伏组件转换效率、衰减(shuāijiǎn)率、功率保质期等核心指标。风电项目机组产品应满足风电设备制造行业标准,鼓励使用单机容量、功率曲线保证值(zhí)等技术指标优良的风电机组,不断(bùduàn)提升涉网技术指标。
加强项目建档立卡管理。纳入(nàrù)开发建设方案项目开发企业、项目场址等重点信息不应随意变更,因客观因素(kèguānyīnsù)确需(quèxū)变更的,应在合法合规条件下由开发企业向项目立项单位提出信息变更申请,项目立项单位应及时向上海市发展和改革(gǎigé)委员会报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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